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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对象和资格


(1)参赛对象
个人组—— 凡热爱和从事文具类设计的设计师、院校师生、社会个人、企业设计人员,可以单独参赛:指单个参赛者参加本次大赛;也可以联合参赛: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赛者以联合参赛的方式参加本次大赛;
企业组—— 参赛对象为企业、或其他组织,作为企业组分两类进行评选,一类;产品类,企业可以提供现有产品(已经商品化);另一类;最新设计作品,(未商品化)。

(2)以下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以任何形式参加大赛:
A. 大赛主办方与大赛组委会的工作人员;
B. 大赛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委员;
C. 与前述人员有利害关系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主办方有权对参赛者的参赛资格进行审核。如发现参赛者不具备本规则规定的参赛条件,或在参赛资格方面做出任何虚假陈述,主办方有权在大赛的任何阶段单方面取消该参赛者的参赛资格。

大赛类别:
2006中国首届文具设计大赛分为个人组与企业组,对七大类产品(见以下明细)进行创作;参赛者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其中一类或多类进行设计创作;同一类,每名参赛者报名参赛作品数量不限,但每个作品视为独立参赛作品。

(附)类别名细:
1、文件管理用品(文件夹、资料册、文件袋、档案盒等)
2、书写工具(圆珠笔、中性笔、签字笔、荧光笔、铅笔、商务礼品笔等)
3、计算器
4、本册类(软抄、硬抄、相册、影集等)
5、桌上用品类(文件柜、资料架、文件盘、笔筒、胶带座、台历架、订书机、打孔器等)
6、学生用品(书包、笔袋、文具盒等)
7、小型办公设备(装订机、碎纸机、过塑机、考勤机、点钞机、验钞机、切纸机、保险柜等)

设计要求:
(1)参赛作品组
a、 如参赛作品为立体作品,参赛者应递交:
一份正面效果图(A3大小, 420×297mm);
一份轴侧效果图(A4大小,210×297mm);
一份三视结构图(A4大小,210×297mm),必须标注尺寸、材质和技术要求;
一份不超过500字的参赛作品设计创意基础和理念的文字说明。
b、 如参赛作品为平面作品,参赛者应递交:
一份正面、侧面等多角度效果图(A4大小,210×297mm),必须标注尺寸、材质和技术要求;
一份不超过500字的参赛作品设计创意基础和理念的文字说明。

(2)参赛作品要求(例)
A、在上述参赛作品中,设计图稿必须用彩色激光打印,并固定在一个A3大小 (297×420mm)的黑色硬纸板上(见图例)。参赛作品设计方案全部为横向;
B、每件参赛作品须递交一式两份。其中一份装裱,另一份不装裱;无论是立体作品还是平面作品,参赛者均应同时递交包括上述所有资料的电子光盘;
C、作品效果图原文件电子文档的分辨率需在300DPI以上(含300); 作品效果图原文件电子文档的尺寸需在A3(A3大小, 420×297mm)以上(含A3尺寸)。
D、作品效果图原文件电子文档需准备多幅(如:不同角度、不同组合),作品相关尺寸标注及道具、背景等分层文件请保存为相应的TIF、JPG或 PSD文件;企业(个人)名称、作品名称、设计说明的文字请另存为TXT文本 。

参赛文件递交:
1、作品效果图原文件、企业名称、作品名称、企业简介、设计说明,此5种基本资料必须齐全
2、身份或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参赛者递交参赛作品时必须同时递交能够充分、有效、准确地证明参赛者参赛资质证明文件。参赛者为个人的,其身份证明文件包括:身份证、护照、军官证或户口簿;参赛者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其资质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或其它具有相同证明力的文件。 上述证明文件以复印件的形式递交即可,大赛组委会有权核实上述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及有效性。如参赛者递交的证明文件不实,其作品将被视为无效。
3、参赛文件必须装在密封并加盖参赛者的印章或签名的信封中递交,并在信封上标注以下文字:2006中国首届文具设计大赛参赛文件。不可使用可能开封并无重新密封痕迹的自粘信封。
4、建议参赛者应保留相关的原始邮寄凭据以便查阅其参赛文件是否被及时送达大赛组委会。
5、大赛组委会将不再退还参赛文件,参赛者请自留底稿。
参赛者递交的参赛文件应符合本规则的规定,符合上述所有要求的作品方为有效作品,可以参加评选。大赛组委会将对参赛文件进行形式审查,主办方有权取消任何未能递交完整参赛文件或者参赛文件不符合本规则要求的参赛者的参赛资格。
6、企业成品要先提交参赛《报名表》,提交报名表后把实物和产品说明等直接邮寄至大赛组委会。
7、所有打印、装裱或邮寄费用由参赛者自理!

截稿时间:
请参赛选手和参赛企业按照附件的要求认真填写《报名表》(一式两份),务必于2006年8月1日12:00前请将报名表、参赛作品(或成品)效果图及光盘(光盘内容包括电子版作品效果图)邮寄到组委会。
邮寄地址:广州市黄沙后道13号谊园C馆4楼4023室2006中国首届文具设计大赛组委会。
电话:020-81206927 传真:020-81206921 邮箱:CSD@yy77.com.cn

评选原则:
评审委员会将坚持 “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评审过程中广州市公证处工作人员将进行现场公证。

大赛知识产权:
1、参赛作品必须保证作品的原创性,绝无侵害他人著作权、专利权或违反国家法令或其它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如经发现某作品存在抄袭(包括善意或恶意)一律取消获奖资格
2、大赛组委会将为参赛作品提供专利申请代理服务,参赛者除自己交纳国家知识产权局应收的费用外,专利代理机构可提供5折收费,大赛组委会有为申请专利的作品保密的义务,保密时间至2006年8月10日止;
3、为了有利于此次大赛作品的商业推广,经参赛者和承办人广州谊园办公用品有限公司双方同意,可由参赛者和承办人广州谊园办公用品有限公司按5:5比例共同承担专利申请费用,参赛作品的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归大赛承办方广州谊园办公用品有限公司与参赛者共有,广州谊园办公用品有限公司有权对双方共有的作品进行转让,所得利益5:5分成
4、承办方有权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复制和传播;
5、获奖作品统一由承办单位: 广州谊园办公用品有限公司收藏;
6、参赛个人和单位一经提交作品参赛即表示完全接受参赛条款;
7、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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